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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-法令規章
明志科技大學-規章辦法
長庚科技大學
檢視規章
規章編號
3000002
規章版序
第 9 次修訂版
版本狀態
已廢止
廢止公告文號
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 長庚科大法字第1120000035號
通過會議或核定
校務會議
廢止說明
一、教育部業以110年11月30日臺教技(一)字第1100163807號函復同意本校專科部護理科准予裁撤。
二、另教育部以111年7月21日臺教技(二)字第1110070695號函核定本校「組織規程」修正刪除護理科。
三、本學則業經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(111年12月6日)及111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校務會議(112年2月22日)審議通過同意廢止,並於本校規章辦法搜尋網完成公告周知。
四、專科部學生歷年畢業、肄業學生各項學籍資料均由學校永久保存,不影響其權益。
制定單位
3000 - 教務處
最後異動人員
陳玠妃
( 2018/8/23 下午 03:30:33)
規章名稱
專科部學則
公告文號
中華民國
107年8月23日
長庚科大法字
第
1070000049
號
通過會議或核定
校務會議
規章全文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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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/修訂條文說明
依據:本學則業經107年5月16日校務會議及106年6月23日校務會議通過修正,並經教育部107年6月28日臺教技(四)字第1070086839號函復修正後同意備查。
公告事項:修訂內容為第3-1條、第4條、第5條、第6條、第22條、第28條及第52條條文。
修正歷程及相關表單
無相關表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