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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章版序 第 2 次修訂版
版本狀態 已廢止
廢止公告文號 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 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004號
通過會議或核定 校長核定
廢止說明 系所合一,本辦法已重新修正修正為「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」,制定部門亦修正為「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」,故廢止本辦法。
制定單位 A500 - 護理學院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研究所
最後異動人員 江慧芬 ( 2025/12/8 上午 10:55:25)
規章名稱 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(所)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
公告文號 中華民國尚未指定長庚科大法字
通過會議或核定 校長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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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/修訂條文說明
修正歷程及相關表單
無相關表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