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
本校自民國77年成立,100年8月奉准改制科技大學以來,因應國家、社會之變遷與需求,並配合教育部政策之推動,於全校教職員與學生的共同努力下,各教學相關單位相繼成立。

「長庚科技大學組織規程」依據大學法等相關教育法規所訂定。因應本校校務發展,強化教學單位整合,作教學單位調整,本校現行組織規程於112年11月1日經校務會議及112年11月17日董事會通過審議,經教育部於113年1月4日以臺教技(二)字第1120121082號函核定。組織架構與員額編制如下說明。

學校組織架構

(一)行政單位設置16個一級單位,44個二級單位。各單位、組織均有設置辦法。

(二)教學單位設置護理學院、民生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。各教學單位為其教學及研究需要,另設有教學單位委員會或研究(發)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