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審議小組之組成
(二)決議方式
本小組依任務需要召開,會中之決議,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代表出席,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。如遇無法召開會議且特殊情況,可由業務單位提供畫面資料,由小組成員進行書面表決。
(三)學雜費調整研議會議
本小組於學雜費調整研議會議審議學雜費調整資訊,包括學校財務情形、助學機制(助學計畫)、辦學綜合成效、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、學雜費調整幅度、其他學雜費調整事項,由教務處將學雜費調整資訊續提行政會議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