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雜費調整理由、計算方法

一、學雜費調整理由

  1. 本校自民國77年奉准立案招生,91年改制為長庚技術學院,100年改名為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,30多年來已培育超過5萬4千名健康照護產業的優質人力。
  2. 為持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精進教學品質,本校投入相當豐沛的資源用於建置專業教室、充實圖儀設備、聘請臨床實務專家與高階師資等,均需龐大經費挹注、支援。
  3. 擬增加對經濟不利之學生就學獎補助,協助其安心就學。
  4. 擬深化國際交流,提升學生宏觀學習及壯大視野。
  5. 自97學年度起,迄今未調整學雜費,宜逐年檢討合理之學雜費收費標準,方為大學永續經營之道。

二、學雜費調整計算方法

依106年4月19日教育部修正之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」相關規定及計算公式辦理,並依據學雜費使用現況及前揭因素綜合考量後,提出合理調整方式。